编辑同志:
我们购买的玉米种子出现质量问题,减产很多,给我们带来很大损失。请问:因为种子质量问题给我们带来的损失如何计算?
读者:问法
问法读者:
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以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种子,从而给使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根据我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等农业部的有关意见,应按以下方法来计算损失:计算公式为:
直接损失=购种数量×种子销售单价
直接损失是指购种费,即购买种子实际支付的价款。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种子造成的该作物产量与前3年平均产量的减产损失部分。其中,前3年平均产量应按所在乡该作物前3年平均单产(以县统计局统计数据为依据)来确定。如果受损失的是杂交种则应按该乡作物杂交种前3年平均单产确定;如果受损失的是常规种则应按该乡该作物常规种前3年平均单产确定。
计算公式为:可得利益损失=(该作物前3年平均单产-受损失地块的实际单产)×受损失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