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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预售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布时间:2008-07-15 08:50:23


       预售商品房是目前普遍流行的商品房销售办法。个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为了降低风险,防止发生销售商投机行为,在签订协议时,除了注意房屋的结构、层次、面积、座向、交房期限等常规内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搞清开发商是否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开发商只有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合法地进入流通领域,从而才能够预售。

    二是开发商须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任何建设项目都得置于城市的总体规划之下,商品房建设也不例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基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三是开发商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权,并在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期限、范围内,按规定的经营方式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四是开发商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预售才具有合法性。

    五是开发商所预售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没有设定其他权属事项,如开发商将预售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或者因故被法院查封等。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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