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菜农,今年五月通过某农业信息报看到外地一家蔬菜种苗研究所培育出大白菜良种的广告。该广告声称其所培育的大白菜系中晚熟品种,纤维少,品质优,耐寒能力强,抗病能力强,亩产达6000公斤。我觉得产品及种子价格等条件还都不错,就与供货商联系,约定购买该种子50袋。此后我按照约定寄出去货款1000元,等了几个月,也没有收到种子。我多次打电话联系,对方却说种子已经寄出。我在等不到种子的情况下给供货商联系,要求其退款,但是对方以种种理由拒不退款,请问我该如何进行索赔?
读者:文法
文法读者: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应该依约定履行,如果违约,应该应消费者的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退回货款,供货商还应该承担消费者合理支出的费用。消费者如果因为邮购农资受骗,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解决问题,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向对方进行索赔。
现实生活中,以邮购方式购买商品时,因为双方当事人不直接见面,不是现场交货付款,消费者往往无法在购货前检验商品,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因邮购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以邮购方式购买农资,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购买者和供货商,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如果以邮购方式购买,消费者应该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最好与经营者达成购买商品的书面协议,这是发生纠纷时解决问题的有力证据;二是要对所邮购的商品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包括商品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数量、成分、颜色、用途、性能、产地、有效期限、包装等;三是应对经营者的信誉情况进行了解;四是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经营者,有权要求其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可以要求其承担因违法行为而使消费者自己支出的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