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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种子质量问题给农民造成损失的如何进行计算?

  发布时间:2008-05-16 10:14:37


编辑同志:

    我们是稻农,去年购买了某种子门市部经销推广的水稻种子,因为该种子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给我们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请问:我们该如何计算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读者:文法

文法读者:

    非法经营或者推广未经审定通过的农作物新品种以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种子,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根据我国《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实施细则》等农业部的有关意见,应该以以下方法计算:计算方式为直接损失等于购种数量乘以种子销售单价。直接损失是指购种费用,也就是购买种子实际所支出的价款。可得利益损失是指因为种子造成该作物产量与前三年平均产量的减产损失部分。其中,前三年平均产量应该按照所在乡镇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单产来确定。如果受到损失的是杂交种则应该按照该乡镇该作物杂交种前三年平均单产确定;如果受到损失的是常规种则应该按照该乡镇该作物常规种前三年平均单产来确定。其计算方式为:可得利益损失=(该作物前三年平均单产-受到损失地块的实际单产)乘受到损失面积。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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