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广播电视台《法润菊城》栏目与我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出《民法典小课堂》版块,通过情景剧及法官释法的方式让大家直观了解《民法典》内容。今天推出第九期——都是名字惹的祸
我们的名字到底
来听听《民法典》怎么说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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