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便民服务 -> 法律常识

利用客户信息为他人办理手机号业务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08-10-17 15:33:20


编辑同志:

    我在买手机时,正碰上商场搞促销,运营商送给我一个号,该号码是以月租方式付费的,让我留下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几天后,我在去营业厅办理业务时,发现自己的户头上多了3个手机号。面对着3个有月租可以欠费的手机号,我十分着急,去询问运营商,运营商对此失口否认。请问:利用客户信息为他人办理手机号码业务是否合法?

读者:文法

文法读者:  

    首先应该告诉你的是,运营商利用客户信息为他人办理手机号业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由于很多电信营业厅无需本人亲自到场便可以办理业务,于是往往有人想方设法得到别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来办理移动通话业务。然后使用这些号,待欠费到一定程度后马上一走了之,把自己消费的钱记在别人账上。尽管营业厅本来应当谨慎义务,慎重核实顾客身份。但消费者作为用户,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最好还是不要轻易交给别人,否则将很可能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值得注意的是,广大电信消费者应警惕的自己身份证的安全性,不要将身份证随意借给他人,其丢失后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进行挂失登记。只有这样,才能从最大限度上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

    假冒他人名义使用移动通信服务者,如果消费数额较大,可能会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如果数额达不到诈骗罪的定罪边界,也可以考虑以伪造、变造他人身份证罪(包括窃取)定罪。假冒者在受到刑事追究的同时,被假冒的用户也可以考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假冒者用其身份证,侵犯用户的姓名权、肖像权,要求予以赔偿,但这已与运营商之间的消费行为无关。

责任编辑:马中东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