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10月17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拐卖儿童案。55岁老妇陈金叶将自己的亲外孙卖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05年2月份的一天,家住兰考县固阳镇的陈金叶在端庄村接生婆崔明枝家中,自行作主将女儿薛美萍生的男孩(出生二十多天)以16000元的价格,卖给兰考县固阳镇东二村的贺某为子。被告人陈金叶给其女儿3000元,其余留作自用。被告人辩称自己的女儿、女婿均有点傻,没有能力照顾孩子,卖给他人是为了外孙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金叶以牟利为目的,将自己刚出生二十多天的外孙卖与他人为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的辩解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