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下午,省法院副院长史小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李红芬等一行到开封中院调研破产审判工作,督导未结案件办理工作。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宏东,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凡聚,各县区法院破产清算工作分管院领导、破产合议庭负责人等参加调研。
座谈会上,史小红副院长一行听取了开封两级人民法院在审破产案件情况,与破产案件承办法官深入交流,分析研判案件重点、难点,提出工作建议。史小红副院长在讲话中要求,破产办理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各级法院要提高认识,把破产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狠抓落实。在办理案件同时积极总结经验,发挥主观能动性,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清偿率。要保持破产审判队伍的稳定,提高办案人员专业化程度,建立办案考核奖励机制,充分调动法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整体质效。
刘宏东代院长表示,史小红副院长到开封调研工作,为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开阔了思路,提供了方法。下一步,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服务大局,切实把破产审判工作作为法院“一把手工程”来抓,办案法官要在其位、谋其事、干成事,时刻绷紧审判质效这根弦,认真梳理总结,高标准完成审判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