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全市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培训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凡聚、中院审委会委员董风艳出席会议,各县区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中院民三庭及其他庭室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中院民三庭庭长王有奎针对全市法院在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纶案件中如何适用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二)中的难点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结合一、二审的具体案件,着重讲解了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鉴定问题,分别就鉴定的必要性、类别和范围、工程款鉴定的取费标准问题、鉴定材料的质证等具体技术操作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中院民三庭员额法官孔德亮法官结合二审改判案件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施工人问题进行了讲解。
这次培训会受到参会人员好评。大家一致反映两位主讲人的讲解内容详实,逻辑严谨,即有理沧高度,又贴近审判实务,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将帮助大家理清思路,进一步提升该类型案件的审判质效。并希望多举办类似业务讲座,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