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世亮对全市法院部分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承办法官和基层法院主管副院长进行集体提醒谈话。5个基层法院部分案件承办法官、主管院长及中院个别审判团队审判长参会。
刘世亮同志分析了两级法院在审限问题上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系统研究整改措施,释放出党组真抓实干重监督的强烈信号。他强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端正工作态度,牢固树立“超审限就是违法办案”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二是进一步健全审限警示制度。要严格延期审批制度,加大清理力度,限期依法结案,避免案件“边清边积”。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要积极向先进看齐,落实主体责任,抓细审判管理,以持之以恒的毅力,只争朝夕的心态,时不我待的精神,迅速堵塞漏洞,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审判质效。
中院监察处处长胡平说明了案件超审限的现实情况和违反法律程序后果及危害,指出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一个冗长的诉讼周期会抵消民众对公正的感受,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审判活动的公正,既包括适用实体法的公正,又包括诉讼程序的公正。我们在促进实现司法公正的同时,要多措并举,形成制度合力,防范隐形超审限现象。一要严格规范审限跟踪;二要规范提级审理、内部请示程序,提高效率;三要强化法官的审限规范意识;四要分管院领导、庭长谨慎审批;五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办案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法院工作能力和水平,维护司法形象和公信力。
被提醒谈话的同志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积极履行审判职责,提高办案效率,公平公正司法,逐案制定计划,尽快依法审结,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