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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官中秋节情暖当事人

  发布时间:2008-10-09 13:19:50



    9月12日上午,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法官王雪阳、刘学锋带着精心准备的牛奶、月饼等物品来到该县城关镇东关村当事人王艳平家中,看望其70多岁的老母亲和5岁的儿子王拉登,老太太感动得掉下了眼泪。

    王艳平和妻子离婚后,儿子王拉登由王艳平抚养。在抚养儿子期间,王艳平没有尽到抚养义务,于寒冬腊月将幼小的孩子丢弃在县城海河附近。去年3月,王艳平因犯遗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服刑改造后,家中幼小孩子的生活一直牵挂着承办法官的心。王母年龄大,身体又不好,孩子的母亲离婚改嫁后,不愿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面对困境,法官们伸出友爱之手,对这个困难的家庭捐钱捐物,为孩子联系幼儿园并给其交足学费,帮助祖孙二人渡过难关。中秋节还没有到来,王雪阳、刘学锋就盘算着如何看望老太太和孩子。看到法官叔叔又一次走进这个贫穷的农家小院,5岁的孩子围着法官兴奋地说:“叔叔,谢谢你们!”

    图为该院法官在与王母谈心。

   (作者:李 冰  人民法院报:2008-09-17 2版)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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