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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法护周全”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0-05-29 10:26:46


    全国政协委员、南通大学校长施卫东表示,目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就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深度和广度还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不能完全适应社会新形势、满足群众新期待,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整体情况亮点纷呈,2020年初因疫情原因各法院开始推行的“云庭审”审判流程,在这特殊时期有效快速解决了滞留案件,网上庭审为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在实体平台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推动法律服务职能,实现人民至上。

    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平台融合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法律服务需求。法院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实效,高标准、高起点、高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其次要把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法律工作相结合,要个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为公。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会因为经济发展而滞后,所以说在司法工作中要着力找准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查缺补漏,多方面、有依据的强化补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并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

    针对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从硬件和软件上改变法律服务环境。将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到社区建设中去,加强资源整合,包括平台、业务、人才的整合,同时还要强化法律服务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多培养法律方面的人才,力争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全面推进公共法律体系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角度、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加快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既是公共服务,也是具有公共性的法律服务,是两者的交际。

    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规范法律服务代理行为、规范收费、规范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职业道德水平、提升维护大局能力。加强便民利民服务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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