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当事人给法官打100分
作者:兰考县人民法院 陈剑光 郑宏辉 发布时间:2008-10-09 12:59:30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要求法官定期对已审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图为8月20日,该院红庙法庭法官在回访一起父子间的侵权案件时,原告湛某夫妇对法官多次做工作调解他与儿子的案件并在结案后进行回访表示十分满意,他们高兴地说:“我们家庭和睦全靠法官做工作,对法院和法官俺打100分!”
(作者:陈剑光 郑宏辉 摄 人民法院报:2008-08-21 2版)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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