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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强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19-12-23 19:45:09



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同志到禹王台区法院调研工作


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同志到禹王台区法院现场查看立案窗口


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同志到禹王台区法院调研诉讼服务工作


开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侯慧玲参加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开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凡聚到开封市汴绣厂了解企业司法需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审判职能作用,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12月20日,开封市中级法院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从深化司法理念,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等四个方面落实细化司法举措,为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保障。

  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权利,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完善破产审判机制,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持续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起诉立案、参与诉讼、申请执行“一网全办”的便利化诉讼服务平台及诉讼、仲裁、调解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庭审直播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审限。探索执行工作集约化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封中院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站位全局,增强司法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以实际行动交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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