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9月25日,被告人李政伟、叶兵石为索要债务,长时间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兰考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2007年3月6日至17日,被告人段兰波(已判刑)为向兰考县城关乡陈寨村村民陈东亚索要赌债,指使被告人李政伟伙同管红强、乔辉等人在兰考县城关镇“欣悦洗浴中心”将陈东亚拘禁长达十一日。
2007年3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段兰波为向受害人李富强索要债务,指使被告人叶兵石、李政伟伙同他人,在兰考县城关镇“金海湾休闲洗浴中心”,将李富强限制人身自由长达二十余日。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政伟、叶兵石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