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人致人受伤,却不愿承担责任,试图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对于这样无视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赔偿款,顺利执结该起案件。
2019年3月,李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宋某撞伤,送医院诊断为:脚踝骨骨折,皮下多处血肿、擦伤等,经公安交警大队认定,李某负全部责任。由于李某拖延赔偿,申请人宋某将其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李某赔偿宋某医疗费、住院费、误工费等共计15000元。后被执行人李某赔偿了宋某5000元,就再也没付过剩余赔偿款。宋某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迅速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李某,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李某总是一口答应,却又无任何行动,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来到李某家,却被告知其外出务工,。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网络查控等措施,均未查找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遂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7月29日,当得知李某所处位置后,执行干警立即驱车前往将李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李某声称自己一家老小都需要照顾,手里一时没钱。执行法官耐心向其说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会造成的后果,但李某始终沉默以对,不配合执行工作。介于李某恶劣态度,无履行还款的意向,执行法官准备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看到法院动了真格,李某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急忙用诚恳的语气向执行法官表示,马上还钱,再也不做“老赖”了。随后,被执行人李某连忙电话联系家属送来了剩余执行款10000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