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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要上黑名单 公司法人忙履行

  发布时间:2019-07-08 09:41:55


    近日,某服务公司因惧上“失信黑名单”,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到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履行l了10028元执行款,至此,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顺利执行完毕。

    2005年12月,原告陈某将某铺位全部委托被告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出租,双方约定租赁期限与租金,并签订《委托出租协议》一份。然而该公司并未按照约定如期支付租金,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官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某服务有限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违约金等共计10028元。判决书生效后,该公司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陈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某服务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并多次与该公司联系,要求在限期内履行还款义务,但未得到回复。于是执行法官对其名下财进行查询,并依法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同时法官拨通了该公司法人电话,告知如若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会把公司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并再次向其分析后果严重性。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及迫于上“黑名单”的压力下,该公司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承诺会立马履行法律义务。果真,在挂断电话一小时后,该公司负责人就出现在法院,并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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