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郭某因“鸠占鹊巢”赖着房屋不搬,被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近日,在强制腾房现场,被执行人郭某自知已“无路可逃”,慑于法律威严主动将房屋腾空,该案件的顺利执结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2018年3月,原告某医药公司与被告郭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鼓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郭某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涉案房屋内物品搬出并将房屋返还给原告某医药公司。但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迟迟不搬离房屋,无奈之下,原告向鼓楼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耐心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郭某即没有如实报告财产,也没有将房屋腾空。执行法官遂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并依法张贴腾房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郭某在限定的日期前将房屋腾空交付申请执行人,可郭某依旧置若罔闻,拒不腾房。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空,限定日期过后第二天,执行法官带领数名法警进入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准备展开强制执行,此时,刚刚赶来的被执行人郭某一见法院的强大阵势,自知已无法逃避,当下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进行腾房。当日下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和协助下,顺利将该房屋腾空,并移交到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执行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