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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挪用营业款 俩“老赖”被强制执行

  发布时间:2019-05-16 09:04:23


    俗话说,人无信不立。然而,日常交往中,个别人不对自己进行约束,做出失信失德的事,损人的同时,也将自己推入了深渊。日前,就有这么两名“老赖”被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了。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

    王某是一家培训机构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王某雇佣高某、尚某作为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培训机构日常工作。其中高某负责管理财务,尚某负责招生等其他事务。2018年6月,王某身体不适,住院手术。担心治疗期长,影响培训机构营业,王某将培训机构交由高某、尚某全权打理。

    6—9月,是该培训机构开设暑假培训班的时段,期间,所有营业收入及培训支出均由高某、尚某二人打理,王某未过问。2018年9月份,王某病愈后,就暑假收支情况与高某、尚某对账,发现净收入少了22880元。高某、尚某承认私自挪用营业款22880元。经王某催要,高某、尚某于2018年11月23日,向王某出具借条一份,写明二人欠王某营业款22880元。王某本想让二人继续工作,折抵欠款。但高某、尚某从培训机构离职,在未归还欠款的情况下,下落成谜。

    2019年,王某拿着借条,到兰考县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益,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高某、尚某偿还原告王某营业款22880元。二被告拒不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向高某、尚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后,二人承诺尽快履行判决,但此后电话不接,短信不回,人间“蒸发”。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询,未发现二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百日执行竞赛期间,执行干警一早集合完毕,来到高某家,依法拘传高某。法院内,高某百般推托,一会儿说没钱,一会儿说自己回去拿钱,尽快还款。高某东拉西扯,拒不履行判决,兰考县法院决定依法司法拘留高某。在为高某办理拘留手续时,高某的家人赶到法院,代高某交清了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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