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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公执法护威严 喜迎锦旗获称赞

  发布时间:2019-04-19 10:07:11


    “法官,你们这儿从头到尾连个水都没喝我们的,就把案款执行过来了,太感谢你们了”,4月11日,家住河南省南召县的申请人张某,一大早就从外地赶到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一面连连向执行法官表示感谢,一面把“维护法律尊严 执行公正高效”的锦旗送来。

    2016年7月,张某与姚某因交通肇事引发纠纷,家在河南浚县的姚某驾驶小型轿车在行驶至开封县杜良桥西头时,由于其所驾车辆存在安全隐患,造成轮胎爆裂,车辆撞到路边树上,造成车辆损坏、河南南召的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开封县交通大队认定,此次事故姚某负全责,张某无责。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某遂诉至祥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姚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70601元。判决生效后,姚某拒不履行法院确定义务,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与姚某电话沟通,但其拒不接听。当执行干警去河南浚县寻找姚某时,未发现其踪迹。执行干警遂又折返到河南鹤壁,经过银行、车管所、不动产中心等多处查找,最终发现姚某在其浚县某地有一处房产,遂立即驱车前往。

    但在赶赴姚某居住小区时,姚某外出,只有其妻在家,在询问其妻时,其妻失口否认,连称不认识姚某,经过一再询问,其妻便以心脏不好为由装病逃避执行,并迅速关闭大门。在依法告知其妻相关权利和已将二人共同房产查封的情况后,执行人员无功而返。

    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执行人员又多次与姚某电话沟通,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若其拒不履行将依法拍卖其房产,用以赔偿张某损失,但姚某仍不以为然。在拍卖房产所有程序准备就绪后,为使被执行人财产损失最小话,执行人员再次与姚某沟通。

    得知法院动真格,姚某才意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说话语气有所松缓。眼看姚某内心有所惧怕,执行干警趁机对其耐心劝说,最终经过不懈努力,姚某表示愿意赔偿张某各项损失,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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