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发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通过强制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的执行方式,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李某因资金短缺为由向原告胡某借款95000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后,被告并没有主动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李某诉至鼓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判决书生效十日内偿还原告95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原告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原告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李某对法院送达的律关文书置之不理,也没有向法院申报财产,故意躲避法院的执行。面对李某的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又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李某银行账户中有足额存款,便立即前往该银行依法将其账户冻结、并扣划其中的95000元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该案件最终画上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