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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受伤逃避执行 法官劝导“追”回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9-03-27 09:10:57


    “遵守交通规则”的标语我们随处可见,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许多人对交通规则意识不强,导致事故的发生。近日,经过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刘某最终认识了自身的错误,履行了5万元赔偿款,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被告杨某驾驶轿车转弯时与原告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杨某驾驶的轿车负全部责任。张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在十日之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5万元。然而,判决书生效后,刘某并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刘某把赔偿的事情置之脑后,对于执行法官的敦促也置之不理,执行法官找到刘某,先对其进行耐心劝导,并详细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以及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会给自己以及家人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刘某听到这,想到不能因自己的过失影响家人,态度立马转变,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件画上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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