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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巡回审判到集贸市场

  发布时间:2008-09-26 14:52:47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在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中,河南省杞县法院注重审判效果,积极开展巡回审判,9月26日,该院将一起抢劫案件庭审现场搬到葛岗镇集贸市场,近百名群众闻讯而来参加旁听,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告人何金良家住杞县葛岗镇晁西村,在家务农。去年7月,他伙同另一被告人在本村至张北村路口的田间地头,采用暴力手段将前来求医治病的受害人于吉民父女两个抢劫,共抢劫现金100元,手机两部。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极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听说法院在集贸市场开庭审理此案,附近群众都感到很是新鲜,又想亲眼看看抢劫犯罪的下场,不一会儿就将审判现场围满。经公开审理,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看到自己因为抢了几百块钱在十里八村的乡亲们面前丢人现眼,被告人何金良后悔的低下了头。通过这次巡回审判,既打击了违法犯罪,又教育了围观群众。

    法官王伟在宣判结束后,对围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如何遵纪守法,如何反盗抢,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围观群众在庭审结束后议论纷纷,既痛恨罪犯的违法犯罪行为,又为其犯罪行为给家人及受害人带来的伤害而惋惜。旁听群众张广杰说:“为了一百块钱和两个破手机,换来在监狱中度过5年的代价,太不值了。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的,不可怜吗?人还是要遵守法律,靠勤劳致富,切不可乱来,到头来害的是自己,苦的是家人。希望法院能在我们农村多开几次庭,教育更多人来遵纪守法。”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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