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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马俊超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发布时间:2019-01-18 19:46:29



  1月17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兰考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马俊超等,10名来自河南法院系统的同志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马俊超,男,汉族,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兰考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马俊超同志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无违法违纪情况。近三年办理各类案件878件,其中,2016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起,民事案件141起;2017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76起;2018年截止8月20日,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3件,结案81件。2015年5月被兰考县法院评选为先进个人,2016年7月被开封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2017年3月荣立三等功。近三年,马俊超同志退回公诉机关补充侦查案件64起,占刑事审理案件数27%,改变公诉机关指控罪名23起,占刑事判决案件数的8%,建议检查机关撤诉一起,宣告无罪判决一起。服判息诉率在开封地区名列前茅。2017年至2018年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477起,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为兰考县法院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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