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院通过抓堵“老赖”、司法拘留、拍卖房产、限制高消费等多种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近日,该院通过拍卖房产这一执行手段,促使被执行人现场主动还款11万。
2015年,霍某因资金周转向孟某借款15万元,到期未还,孟某起诉至鼓楼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约定于2017年12月31日前归还本金4万元,于2018年3月30日前归还本金6万元,于2018年6月30日前归还剩余本金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霍某归还4万元后不再履行,孟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霍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霍某却哭穷不按要求如实报告财产。经查,霍某名下有一处房产。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霍某,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将查封其房产,予以司法拍卖。但霍某仍不以为然。执行干警遂将其房屋予以查封,依法进行评估,并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迁出公告,要求其限期迁出查封房屋。看到执行干警“动真格”,慌了神的霍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筹集到的11万元案款交给申请执行人孟某,法官将房屋解封,至此案件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