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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拒不执行判决 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发布时间:2019-01-08 08:38:52


    名下两套住房,却拒不偿还31万元的债务,真真是“老赖”无疑了。2018年12月,金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被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两年。

    据了解,金某向毕某借款47万元,双方约定利息及还款时间。金某未按期归还本息,2017年,毕某将金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金某偿还47万元本息。金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兰考县法院两次向金某下达报告财产令,金某均未报告财产。2017年3月,2018年3月,兰考县法院对金某分别作出拘留和罚款决定后,金某仍拒绝履行法定义务。法院调查得知,金某在其家中拆迁分得两套安置房和补偿款,且其本人有务工收入,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判决书所载明的义务,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执行,涉嫌拒执犯罪。兰考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金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

    2018年12月,兰考县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被告人金某名下有两套房产,并于2017年偿还毕某16万元本金,且有稳定收入,有房屋信息表、村委证明、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金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依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决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两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债务应当清偿,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履行的,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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