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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亮剑六名“老赖” 百万欠款终偿还

  发布时间:2019-01-03 16:29:35


    2018年12月24日,赵某在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后,顺利拿到770000元案件款。历时140天,这起借款纠纷案件终被执结。

    2015年5月,赵某与开封某炉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书》,载明该公司以其自建办公楼及附属的土地、厂房作为抵押,从赵某处借款1000000元,用于支付公司材料款和工人工资。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年5月至8月,月利率为3%。2016年1月,双方又重新签订协议,续借至2016年6月,并增加三名担保人。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该公司仅支付部分利息,并未偿还借款本金,赵某遂依法诉至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该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赵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自2016年10月起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且三名担保人对该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赵某依法向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该公司承诺于2018年7月中旬前清偿全部本息。为此,被执行人该公司提供两名担保人,并陆续还款650000元,但直至2018年8月,仍未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赵某依法申请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恢复执行。

    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该公司、五名担保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失信风险告知书。经财产查询,执行法官发现六名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均有存款和房产,便立即向银行及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的存款、查封其名下的房产。

    随后,执行法官分别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在其仍拒绝履行剩余还款义务的情况下,果断将被执行人该公司及五名担保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同时,执行法官向他们发出“最后通牒”:下一步将对各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拍卖!

    听到房产将被拍卖的消息后,“老赖”们如坐针毡,纷纷来法院找到执行法官。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该公司的负责人当场向法院账户转入350000元,并用手机向申请执行人赵某转账420000元。随后,法院为申请执行人赵某办理领款手续,至此,100万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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