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经本院机关党委批准,近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4个党支部分别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精神组织,严格程序,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中院机关党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机关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新一届党支部班子的职数设置、任职条件以及换届工作程序等内容,并要求机关所属党支部严肃有序,统筹安排,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切实将优秀党员干部选进新一届支部班子,提高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中院机关所属党支部积极响应,迅速行动,认真学习文件,召开专题会,起草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定选举办法,酝酿候选人预备人选。中院机关党委认真审核了对各党支部的换届请示、选举办法和候选人预备人选,将候选人预备人选抄送市纪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审查同意后,召开机关党委会集体研究批复各支部筹备正式选举。
在中院机关党委布置的换届选举专用会场内,各党支部使用统一的会标和投票箱,按照统一程序,相继召开了支部党员大会。中院机关党委委派专人对24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大会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大会在催人奋进的国歌声中开始。按照会议议程,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党支部工作报告,回顾了三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思路和建议;表决通过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员名单。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支部班子。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议上,以等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了支部书记、副书记。换届选举大会组织严密、民主公开、程序规范、气氛热烈,在庄严的国际歌中圆满结束。
中院机关党委委派督查的同志对当选的新一届党支部班子表示祝贺,勉励大家团结带领支部的全体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