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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躲狗遭侧翻 法院冻结账户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2-19 08:52:12


    2018年12月17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通过冻结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使得一起高速途中机动车侧翻案件顺利执结。

    2017年3月,刘某驾驶的一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高速途中正常行驶,途中突然蹿出一条狗,刘某为躲避该狗,导致车辆侧翻在高速公路边沟内。事故造成车辆损坏、车上所载货物损失、路产损失、驾驶员刘某及车上乘客受伤的交通事故,开封市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大队出具公交证明能够证明该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刘某诉至法院。

    经审理查明,该高速公路两侧的隔离栅不能充分防止人群及牲畜进入高速公路,被告不能完全排除高速途中有狗的事实,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27.6万元损失。期限届满后某公司在期限届满内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及时向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并依法传唤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房某,但在法定期限内,房某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及时实现,法院对其公司财产进行网上查控,在发现其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后,执行人员依法对其公司账户进行冻结。

    得知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法定代表人房某前来法院,在执行人员耐心劝解下,房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给公司造成的严重后果,表示如实履行上述判决,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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