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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 助推“僵尸企业”破产清算

  发布时间:2018-12-11 10:00:13




    12月10日,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中东带头办理“僵尸企业”破产案件,成功主持召开开封某造船厂破产清算案件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力争通过破产审判工作实现资源重新配置,稳妥处置"僵尸企业",保障地方经济发展。

    此次债权人会议,由马中东担任审判长,与该院副院长程向辉、专职审委会委员程华平组成合议庭,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代表及职工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管理人向会议做工作报告,通报了债权人申报债权情况、财产管理方案、报酬取酬方案等,并接受了债权人的询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债权核查规则等,确认了无争议的债权。会议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整场会议合法、高效、有序,依法推进了该起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进程,确保了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实现,以及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最大化。

    “僵尸企业”破产案件牵涉到非常复杂的利益关系,如处理不当,极易影响地方社会和经济的稳定。龙亭区人民法院针对该类涉众特殊案件,不断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专业素质,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助推“僵尸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早日“破茧化蝶”,为保障地方经济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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