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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抚养引纠纷 法官温情促执结

  发布时间:2018-12-11 09:54:39


    为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离婚后父母双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李某和程某却因离婚协议引发了系列纠纷,给子女造成了不容忽视的伤害。

    12月10日,经过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一个多月的耐心劝解,双方终于放下心中症结,使得一起拒付抚养费案件顺利执结。

    早在2014年4月,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女)与程某(男)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婚姻关系解除后,长女程某欣随李某生活,次女程某豫随程某生活。2015年7月,因程某之母远赴新疆打工,其多次打电话要求李某将程某豫接走。然而,次女自2015年7月跟随李某生活以后,程某只给过1000元抚养费。李某曾多次找程某索要程某欣、程某豫的抚养费,均未果,李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经审理,被告程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内支付原告代抚养期间长女程某欣的抚养费及次女程某豫的抚养费共计16120元,但判决生效期满后,程某未履行义务,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依法向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电话通知程某。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执行人员了解到,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已经闹得不可开交,根本就不能当面解决纠纷。

    为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尽早帮助李某拿回抚养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始终与双方当事人在电话中沟通。在执行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商,程某愿意履行上述抚养费,李某也同意程某不定期探望长女程某欣,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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