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在准备对被执行人段某义采取强制措施时,迫于执行压力,段某义当场全额履行下欠工程款。
陈某冬与段某义因买卖合同引发纠纷,2009年段某义在承包某工程款时,因资金紧张,就让陈某冬自己花费购进了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段某义领了全额工程款,拒不给付陈某冬任何款项。后经陈某冬多次催要,2010年给付陈某冬49500元,2015年给付10000元,下欠30500元未付,段某义向陈某冬出具借款收据,表示会在2017年1日还款,但到期未兑现。陈某冬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经依法审理,法院要求段某义于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下欠合同款30500元,期限届满后段某义仍不履行,陈某冬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及时向段某义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同时电话通知段某义。接到通知后,段某义同意前来法院解决纠纷。
刚到法院,双方当事人还未开口氛围便紧张起来,接着就是破口大骂,执行人员眼看形势不对,赶紧上前劝解,等双方情绪有所缓解后,执行人员便敦促段某义履行义务,其他人员也试图安抚申请人。在释法明理、耐心劝解之后,段某义仍不还钱,为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彰显司法权威,法院遂对段某义采取强制拘留。
听闻要拘留,段某义态度立马好转,当即表示愿意全额还款,随即段某义便当场拿出30500元现金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人员当面点清钱款全额递交申请人后,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