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于2018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全国各级法院热烈讨论研究了《人民陪审员法》的内容。《人民陪审员法》的出台,践行了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的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路线要求。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也是人民法院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公信的有力保证。制定出台一部专门的人民陪审员法,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有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进一步落实、宣传、学习本法,要做到以下几点:
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法官对《人民陪审员法》的理解和适用水平。配合上级法院如期完成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专人管理,依托电视、报纸、网络、手机、“两微一端”多种平台,全方位向群众宣传《人民陪审员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助推《人民陪审员法》的宣传工作。加大《人民陪审员法》宣传力度,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认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人民陪审员积极有序参审的良好局面。
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随机抽选,资格审查等一系列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工作制度和技术保障机制。注重加强人民陪审员法律常识、诉讼程序、权利义务、审判纪律、司法礼仪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法官也要增强对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指引意识,提高指引能力,规范指引方式,强化释明责任。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以及人民陪审员应当注意的案件焦点问题,法官应当及时予以指引、提示和释明,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实质性作用。积极拓宽交流渠道,通过开展座谈、听取意见、总结经验等形式,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打造一支公平正义,合法合规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将人民陪审员工作纳入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大格局中,加强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与分析、人民陪审员履职管理、人民陪审员评价管理、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和人民陪审员服务平台功能建设。认真开展专题培训,结合陪审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开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将人民陪审员应当享有的补助积极落实到位,并在法院财政预算里充分考虑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培训等必要开支。
各级法院也要及时总结并反馈参审工作中的问题与意见,并且不断的总结经验,认真研究问题,确保《人民陪审员法》在人民法院的规范实施,让裁判更接地气,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