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10月18日,省纪委监委驻省高院纪检监察组综合室主任刘建军带队对开封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开封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麟、监察处处长胡平和部分纪检监察人员参会。
座谈会上,张麟同志就市纪委监委派驻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的基本情况,如何做好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如何发挥好“哨兵”和“探头”作用,如何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作了专题发言。随后,大家踊跃发言,并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内设监察机构的关系定位、职责划分以及与基层法院派驻纪检监察组隶属关系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刘建军同志对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表示在目前法院内部监察机构保留的情况下,要相互协作,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强化监督有态度、执纪问责有力度、治病救人有温度,通过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使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真正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