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和被执行人许某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达成和解,王某自愿放弃要求被执行人许某偿还违约金和利息,许某主动履行了40000元的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张某借原告王某40000元,被告许某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百般借口拒绝。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被告诉至鼓楼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每月10日前偿还原告1000元,直至还清为止。然而原告未能按期还款,王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许某沟通还款事宜,许某均爽快的答应还款,但每次都让执行法官失望。被执行人一次次的敷衍,也没打消法官的动力,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解,希望早日将欠款要回。法官向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以及会对生活产生的影响。经过执行法官一番推心置腹的劝说,双方当事人回想到之前的交情,最终互相得到体谅,申请执行人王某表示愿意放弃利息和违约金,只要求还4万元本金,许某也随即通知家人将钱送至法院,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