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制度
为推进执行指挥中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形成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开封市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1.自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2.中心实行日常工作考勤制度、各类会议考勤制度及重大活动考勤制度。
3.请销假必须说明事由或提供相关证明,按照规定报批。未经报批的,视为旷工。
4.上班时间禁止擅自脱岗、闲聊,不得聊00、微信,不得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不得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学习及周例会制度
1.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日常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2.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升,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实务为重点。
3.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应事先向领导请假,未经批准缺席学习活动,按缺勤处理。
4.中心每周一上午9点召开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进行集中学习。
三、安全保卫制度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意识,认真做好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各类材料要按照重要程度、涉密级别分类保管,严格防止涉密内容泄露。
3.有关印章、空白证件等按照分工,由专人负责保管,承担责任。
4.按照内外网分离原则配备、使用计算机。重要资料及统计数据不得使用外网计算机存储、处理和传递。
5.做到人离关机、灭灯、断电、关窗、锁门。
6.注意防火,禁止吸烟,禁止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
7.严禁在指挥中心办公室会见当事人。
四、卫生制度
1.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时刻保持办公区域整洁、干净。
2.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在办公室抽烟。
3.执行轮流值日制度,由当日负责值班干警负责卫生的打扫。
五、廉洁制度
1.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
2.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3.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