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同志,我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单位领导也对我进行了深刻的批评教育,我再也不当“老赖”了”。近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涉公职人员案件。
周某是河南省封丘县某部门工作人员,有固定收入。2014年1月26日,周某丈夫王某向原告孙某借50万元,周某作为担保人。王某在归还25万元后,再无还款。孙某经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遂将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王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孙某借款本金25万元及利息。周某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周某和王某夫妻二人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该院执行干警向王某、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多次向其释法析理,并一再告知若拒不履行法律生效裁判的严重后果,然而王某等人置若罔闻。周某更是与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为彰显法律权威,执行干警直接来到周某工作的单位,找到该单位的领导进行沟通,并指出周某身为公职人员,更应遵照法律,不应该规避执行。该单位领导表示,一定全力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做周某的思想工作。
两天后,周某在其领导的再三告诫下,终于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主动还款,向孙某表达了诚恳歉意,请求谅解。
这只是该院亮剑失信公职人员的缩影。公职人员体现党和政府的形象,作为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视为一纸空文,不仅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降低政府公信力,破坏诚信建设,滋长社会不良风气。近年来,针对涉公职人员案件,该院敢于动真碰硬,不断强化执行联动,与相关部门联合下文,针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或执行不力的公职人员进行书面通报、联合曝光,并由纪检部门对通报人员进行约谈整改,限期履行,敦促失信人员履行法律义务,取得了良好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