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在张贴失信公告的两天后,失信被执行人钟某主动与尉氏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请求商议还款事宜。当天下午一上班,钟某便把执行款交到了尉氏法院执行局。
钟某在经营饭店过程中,赊欠尉氏县某香料公司6万多元的货款,2017年2月,该公司上门催收货款时发现钟某不再经营饭店并已将店面转租他人。在多方打听后,该香料公司联系上了钟某,钟某以经营饭店亏损严重为由不予还款。该公司诉至尉氏法院,请求判令钟某偿还货款。判决生效后,钟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钟某踪迹不定,给执行工作造成了不小的困难。执行法官在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还印发了公告,张贴在钟某户籍所在地的村庄和居住的小区,吸引了周边众多群众围观,钟某很快就被贴上了“老赖”的标签。在老家居住的钟某的父母听闻此事后自觉羞愧难当,打电话催促钟某尽快还款。
慑于司法判决的权威和邻里亲朋的舆论压力,钟某从外地赶回家中,主动联系上了执行法官,请求和申请人达成和解,并在当天下午清偿了全部债务。
在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尉氏县人民法院善谋善思,借助社会各方力量为我所用,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在执行该案件中,执行干警通过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依靠社会舆论力量推动解决执行难,取得了执结一案、教育众人和警示其他失信被执行人的综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