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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开封金明】三级人大代表协助金明信访工作效果好

  发布时间:2008-09-09 18:23:38


    在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的协助下,经过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多层次、多方位的协调,8月5日,最终化解了一起信访难案。

    2006年 3月30日,张国富向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起诉开封市金明区地方税务局,要求法院依法撤销对其税务处理决定书。该院经过调查和审理,发现此案件属于行政复议前置,而张国富没有经过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5月17日作出了行政裁定书,依法驳回了张国富的起诉。同日向开封市地方税务局依法下达了司法建议书,建议开封市地方税务局应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案所出现的问题予以纠错。5月28日,张国富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行政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张国富两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都被驳回,仍然不服且情绪更加不好。为了彻底化解此案,2008年7月10日,金明区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依法组织了听证会。为此,他们邀请了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20 余人参加了听证会,并请他们就此事对法院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打分,满意率100%。为了彻底化解矛盾,解决上访人张国富的实际生活困难,法院与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共同做上访人张国富及其所在村委会的工作。经过多方的协调,解决了上访人张国富的一些实际困难,使其息诉罢访,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了司法和谐、社会和谐。

    (作者:于振宇 高卫东 卞亚峰  人民法院报:2008-08-15  7版)

责任编辑:赵根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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