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交通事故酿悲剧 法院执行化纷争

  发布时间:2018-05-16 08:47:59


    5月14日晚上八点,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公室灯火通明,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第一期共计5万元的赔偿款交到张某家属手中。面对家庭的不幸遭遇和执行法官几经周折后执行到位的赔偿款,张某的母亲难抑悲痛之情,泣不成声。执行法官耐心劝慰张某的家属,并表示将继续监督案件执行情况,确保全部赔偿款及时、足额执行到位,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016年7月,张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回家途中和李某驾驶的大货车相撞,造成张某高位截瘫,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承担主要责任,在双方多次协商赔偿无果后,张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转入执行程序,除在诉讼前被保全的肇事车辆及车辆交强险赔付费用外,未查到其他可被执行的财产,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催促执行,李某均消极对抗。

    2018年4月,张某的法定代理人向尉氏县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程序。随后,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为由立案审查。立案当天,承办法官向李某送达了应诉书,接到传票后的李某顿时慌了神,才意识到自己的如意算盘没打好,反而弄巧成拙,便主动向法官提出了分期履行赔偿款的请求。后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第一期赔偿款已交付申请执行人,剩余赔偿款将在两年内履行完毕。

责任编辑:王紫睿    



关闭窗口

地址:开封市晋安路68号  
邮编:475004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