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尉氏县法院利用周末开展了突击执行行动,在大营乡执行案件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孙某夫妇二人暴力抗拒执行被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2017年7月的一天,孙某驾驶机动车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新尉工业园区临近102省道与建业路交叉口时,与郑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郑某受重伤的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孙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郑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该案经尉氏县法院开庭审理后,法庭依法作出由孙某赔偿郑某各项经济损失62335元的判决。判决生效以后,孙某对此置之不理,逃避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赔偿义务,致使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5月6日下午,案件承办法官在接到申请人郑某的电话后得知被执行人孙某正在家中,便带领法警迅速赶到了孙某家中。在法官的一番劝说后,孙某不仅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义务,其丈夫赵某竟然纠结同村的亲戚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执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致使该案执行中断,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孙某夫妻二人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触犯了有关法律规定,尉氏县法院依法对孙某、赵某夫妻二人作出拘留决定,并给予了罚款的处罚,令夫妻二人尝到了在法律面前任性胡为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