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新时期政法工作要维护人民权益,这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处在新时期的人民法院,如何将审判工作延续到最基层?如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和谐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在辖区相继开展了“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等系列活动。经过将近一年的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了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称赞,也得到了辖区20多万群众的好评。
铺垫和谐社会基石
——开封顺河区法院“法官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调查
背景:解决维稳新课题
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全国五个城市回族区之一,辖区共有6个办事处、32个社区和2个乡、35个行政村,人口24万人,民族20个。
近年来,由于种种原因,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口不断增加、人员结构也日益复杂,发生在辖区里的各种纠纷也越来越多。如何在这种复杂情况下,实现辖区的和谐稳定成了摆在人民法院面前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顺河区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将工作重心前移,让法官“牵手”社区,与辖区群众面对面,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顺河法院相继建立健全了“巡回审判在社区、司法调解在社区、普法教育在社区、综合治理在社区”的工作机制。通过 “牵手”社区,法官能够深入基层调解案件,指导社区民调工作,开展法律咨询,使辖区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从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打造平安社区、和谐社区。
顺河法院于2007年8月开展了“法官进社区”活动,今年4月又开展了“法官进村入户”活动。两个活动的开展,拉近了法院与社区乡村、法官与居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全院40多名法官深入开展进社区服务活动,将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为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做出了积极贡献。
顺河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指导和协助社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与协调,贴近上访当事人,积极做好息诉、息访工作,把问题解决在最基层。二是进一步拉近法院与社区、法官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社区建立法律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对于社区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及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等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充分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他们实行诉讼费用的缓、减、免制度,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能够打得起官司。三是在社区设立巡回审判法庭,坚持巡回审理,巡回办案,就地调解,就地执行。四是指导社区民调工作,积极帮助社区建立调解组织,培训调解员,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努力使大量的民间纠纷消化在基层,减少民事纠纷涉诉率。
为此,顺河法院出台了《顺河区法院开展法官进社区活动方案》、《顺河区法院开展进村入户活动方案》,建立长效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在辖区6个办事处、32个社区、2个乡、35个行政村先后成立矛盾调解中心和法律服务网点,聘请123名办事处和社区干部为民调网点负责人,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同时还下派40多名法官深入基层服务,每个党组成员都分包一个社区,将院领导和法官的姓名及电话号码制成版面挂在社区,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每周五下午,该院法官就准时走进社区和乡村,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了解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同时还开展法律服务、巡回审判,担任着社区调解工作的指导员,对社区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法律培训。法院定期筛选比较典型、社区居民较为关注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在社区和乡村就地开庭,让参加旁听的群众评判是非,以案释法,以起到普法教育效果。
2008年 3月20日,家住宋门社区的居民海某因为离婚案件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前夫马某讨要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是马某不同意归还,双方对立情绪很大。法官在走访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申请人和被执行人都是少数民族,家族人员多,如果采取强制执行的方式,很有可能引起其他矛盾。院长许新启及时与被执行人所在社区法律服务网点工作人员联系,得到他们的大力配合。经过社区干部与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案件顺利执结,化解了一场潜在的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民族团结是国家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证,没有社会的团结,要谈干事创业是不可能的。顺河法院在“牵手 ”社区活动中,针对辖区的工作实际情况,教育全体法官要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意识,自觉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带有歧视性的话不说,带有侮辱性行为的事不做。法院请少数民族群众向法官讲解他们在饮食、服饰、居住、婚姻、生育、丧葬、节庆、禁忌等方面的风俗习惯,通过了解这些情况,促进了审判和执行工作。
在走访活动中,一家舞蹈学校的校长王美阁情绪异常激动地找到院领导,声称他们租赁某企业的400平方米房屋办学,租期不到,该企业擅自将教室门封住做库房用了,他们已起诉到法院,并提出了先预执行申请,如果不在一个星期内解决学生上课的问题,他们将带领190余名学生上街游行,堵住这家企业的门。
面对这起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许新启立即召集案件承办人研究案情,认为学生的问题涉及社会面较宽,此案若按照常规程序办理,即使通过诉讼判决违约企业败诉,也不能达到原告的诉讼目的,很可能将双方的矛盾焦点转移至社会,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一大隐患。当天下午,他们就奔赴企业,立即责令企业停止向教室里堆放东西,指出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但该企业有关负责人对此事满不在乎,辩称对方拖欠水电费违约在先,要求法院按法律规定判决处理。面对僵局,审判人员反复找双方协商,说明利害关系。经过3天的调解,被告出资7000余元为学校另租了教室,并赔偿了学校适当的经济损失,双方握手言和。为此,王美阁于结案的第二天组织锣鼓队,带着他们的师生数十人浩浩汤汤来到法院致谢。近200名学生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送来“法官就是包青天”的牌匾。
措施:巡回审判重调解
顺河区法院针对典型、社区居民较为关注且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到社区,既方便、教育当事人,又可以起到对全社区居民普法的目的。通过普法和排查,不少潜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法官在深入基层社区巡回审判时,将司法调解工作做在社区,主动邀请当事人近亲属、同事、社区干部参与调解,为当事人讲道理、辨是非,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彻底化解矛盾。“牵手”社区的法官利用社区平台,开设百姓法律课堂,定期上门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辅导,将普法教育工作做在社区,使社区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到法律服务。综合治理在社区,消除不和谐因素,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深入社区了解涉诉信访情况,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诉求。开展便民诉讼,对涉及到社区老、弱、病、残的居民,实行预约立案或者派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极大方便当事人。
采访中,许新启说:“顺河回族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各民族之间的生活习俗等差别很大,潜在矛盾纠纷也多,正是这种特殊性对我们法院在新时期如何处理民族矛盾纠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进村入户活动,拉进了法官与辖区群众之间的距离,也及时了解到群众的呼声和建议。活动开展以来,全体法官纷纷利用工作间隙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将巡回法庭搬到社区、企业、学校,真正贯彻马锡五审判方式,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通过共同努力,打造平安和谐社区,履行好法律所赋予我们的责任。”
居住在内电社区的下岗职工杨某,自结婚后一直居住岳父张某家。两年前,其妻不幸病逝。张某的儿媳怕家财外流,指使张某让女婿杨某和6岁的外孙女腾房,并多次到社区反映,要求由社区出面来解决,杨某与岳父家的关系也越闹越僵。今年4月,顺河区法院法官在到社区走访服务时,了解到这起纠纷,就积极与社区协商,法官王静同社区干部主动登门解决翁婿之间的纠纷。张某夫妇有两套住房,儿子住一大套,女儿住一小套,其老伴也于多年前去逝,6岁的外孙女依法应享有继承权,杨某与女儿继续居住该房于情于法并无不妥。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张某及儿媳打消了要杨某父女腾房的念头,并同意将小套住房过户在杨某女儿的名下,一家人又和好如初,一场即将发生的纠纷在法官耐心工作下化解了。
家住开化社区一楼的居民张某因为下水道问题与楼上居民产生矛盾,多年来一直解决不了问题。今年6月,居民所共用的下水道又发生堵塞,张某自己出钱请人疏通,让楼上居民分担费用,但是邻居不愿意出钱。张某就私自将水管阀门堵上,造成其他居民没有水用,邻里之间矛盾越来越大。社区副主任王桂芝多次进行调解,就是做不通当事人的工作。无奈,王桂芝就与法官任玉红联系,请她来给当事人做工作。得知消息后,任玉红忙完手头工作,分别走访几户居民,经过讲解法律知识,告之可能存在的侵权后果,终于使矛盾得到化解,邻里之间又和谐相处。
效果:司法便民促和谐
活动开展以来,顺河区法院共在社区街道开展巡回审判70多次,就地调解案件145件。通过社区民调,23起案件在诉前得到解决,民事案件的调撤率达到 78.2%以上,调撤率最高的法官达到98%,案结事了率达100%。法院在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0多场,进企业、学校讲法50多次,开办社区百姓法律课堂32个,授课96次,受到法律教育的居民和学生达5000多人。法院主动上门为18人办理了诉讼立案手续,为60多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达3万多元。
2007年7月,七十多岁的老太太杨某因一套住房与三个儿子矛盾激化。房子原本是老太太和老伴共有,老伴去世后,老太太与小儿子共同生活。小儿子想将房子过户到母亲名下,然后再让母亲把房给自己,于是他就让老太太以继承纠纷为由向顺河区法院提起诉讼。另外两个儿子在了解情况后,情绪非常激动,几次与弟弟发生殴斗,险些造成流血事件。面对突如其来的争房风波,老太太也变得左右为难。为了缓和矛盾,承办法官王军华及时与社区干部联系,多次往返于老太太及弟兄三个家中,在吃透案情后,就耐心做三人及媳妇的工作,引导老太太妥善处理家庭矛盾,消除了弟兄三个的抵触情绪。看到法官多次登门调解,弟兄三人也深受感动,表示要对老母亲多尽孝心,永不再提分房之事。看到孩子们不再闹了,老太太心情很是舒畅,到法院撤诉,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这是顺河区法院促进司法公正的缩影,营造了司法和谐的良好氛围。
7月26日,在“全国先进文化社区”、“全国敬老模范社区”、“省级文明社区”曹门办事处民心社区,刚刚参加完奥运会火炬传递的社区主任、人大代表尚香花激动地对记者说:“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方便了社区居民,解决了不少纠纷,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我们社区所成立的爱心超市,就是由群众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超市开展以来,我们经常收到法官捐赠的衣物,不少困难居民对法官的无私帮助很是感动。通过法官进社区活动的开展,我们社区没有发生过一起民事纠纷案件,你们用自己的辛勤汗水换来社区居民的和谐相处,居民应该感谢法官哪!”
苹南社区主任李爱叶说,法官进社区活动效果很好,通过普法,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帮助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问题,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稳定,同时法官还关注社区群众的困难。今年3月,社区想成立一个盘鼓队,既可以活跃居民的业余生活,又可以为社区创造一点经济效益。法官在走访中得知我们没有启动资金后,许新启院长主动派人送来1000块钱,为我们解决了实际困难。
顺河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法官进村入户”活动得到了辖区党委、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区乡村的欢迎。
顺河区工业路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梁光认为,法院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听民意,察民情,为人民群众解决了不少实际问题。希望法官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得更好,为社会和谐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顺河区委副书记、区长祁文华对法院所开展的便民服务活动专门进行了批示,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进行转发,号召全区其他单位进行学习。
中共开封市顺河区委书记周丰说:“顺河区法院于去年开展的法官进社区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今年他们又开展了法官进村入户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拉近法官与社区群众的距离,及时了解到社区潜在的矛盾纠纷,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促进社区和农村的和谐与稳定。区法院所开展的进社区活动,有创新、有实效,提高了群众遵纪守法的法律意识,深受辖区群众的欢迎。我也经常听到群众反映,说法院开展的进村入户进社区活动效果很好,群众对法官的工作作风是发自内心的喜欢,我们党委机关也充分给予了肯定。法官不仅要断案,更要为群众搞好延伸服务,高度关注民生,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这是我们党全面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的具体体现,对于我们搞好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李 冰 翟渊涛 赵 芳 人民法院报:2008-08-12 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