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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中院召开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8-04-25 10:23:08












  为深入排查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统一部署,4月25日上午,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动员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新启,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孔令营出席会议,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井竹主持会议,中院全体中层正职、十个基层法院纪检组长以及中院监察处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孔令营同志宣读了《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中院各中层正职、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向陈井竹同志递交了承诺书,鼓楼区法院纪检组长、杞县法院纪检组长、中院立案二庭庭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陈井竹同志在讲话中要求:一是要掌握时间节点,要按方案要求迅速动员,组织学习,安排部署,把自查、整改贯穿始终。二是要掌握人员要求,要将司法作风专项督察方案及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警,要确保两级法院全员参与,一人不漏。三是要掌握形式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彻底开展自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登记,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督察要建立问题清单,清单要见人见事,要附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并做好督察日志。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消极应付,落实不力的单位以及相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许新启同志在讲话中进一步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重要意义,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维护法院良好形象。二是层层压实,摸清底数。在自查过程要切实把真实情况摸清,把问题查明,建立问题清单,要实事求是,对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三是强化措施,厉行整改。对自查出的问题和上级督察反馈的问题要认账接受,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使督察整改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贾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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