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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河区法院“八项措施”促进人民陪审工作

  发布时间:2008-09-09 09:35:10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十分重视人民陪审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各类案件陪审195件,其中,刑事案件陪审率达8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方便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工作,该院积极为人民陪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并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切实落实人民陪审工作。 一是设立人民陪审员阅卷室,为陪审员阅卷、熟悉案情提供方便。二是院图书室随时为陪审员开放,为陪审员查阅资料和学习提供方便。三是开庭时提前3天通知陪审员,让陪审员提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保证按时参加庭审。四是加强沟通,让人民陪审员充分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和适用的法律,切实保证陪审员履行职务。五是在合议时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意见等问题,让陪审员充分发表意见,尊重人民陪审员行使司法民主权力。六是利用人民陪审员的特殊地位,主动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民商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让陪审员用当事人易懂、易信的语言解读法律,息讼止争。七是经常向人民陪审员通报法院审判工作信息,让人民陪审员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动态。八是加强对人民陪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考评,年终评出优秀人民陪审员,并进行奖励,以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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