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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就是尊重劳动、尊重时代

人民法院关于人社部提出努力在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目标的应为工作

  发布时间:2018-02-28 08:52:59


    近日,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提出,努力在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的目标。中国现有农民工2.87亿,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指数。法院作为审判机关,要站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高度,深刻认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打赢这场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涉农维权工作的胜仗。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症结,首先在于层层转包劳动关系导致债权债务主体不清,讨薪处置周期和欠薪主体不确定;其次,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薄弱,缺乏相关维权理念,用人单位抓住农民工这一特点,规避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加上多数群体性农民工都是亲戚朋友关系,导致欠薪行为隐蔽性增强,以至于在讨薪维权的过程中,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或者口头举证缺乏证明力而讨薪无果;最后我国立法的体系不够完善,相关法律对于工资支付的规定不够详细,且缺乏行之有效的实施意见。

    作为法院,要发挥审判职能,畅通立案通道,及时审查受理并依法高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对于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采掘、纺织,制造等第二产业,以及商业、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要重点排查,加强对用人单位法制教育;依法帮助农民工收集证据;对于有诉累的农民工,依法合理适用诉讼费的减、免,缓程序;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司法保护的效率,做到简化诉讼程序,快立案、快开庭、快合议、快调解,快下判。扩大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注重涉农维权的执行工作,优先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将农民工讨薪问题具体解决、快速解决,优质解决。

    另外,法院应当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对于农民工讨薪等一系列涉农维权工作的机制联动,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解决农民工讨薪等一系列涉农维权问题。要注重发挥法院的自身作用,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司法解释,对于工资专户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及关于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制度中的法律问题要进行精准解释,阐明。

    法院还应当积极开展对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对于涉农维权当中劳动合同签订问题、各工程领域工资支付问题、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问题、农民工讨薪常见纠纷,农民工讨薪维权途径等重要事项告知农民工,促进农民工维权意识形成;另外要加强涉农维权法制宣传,规避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合理维权,理性维权。对于用人单位,要提前打“预防针”,加大震慑力度,引导双方合法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减少合同纠纷。在法院审理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的优秀做法和案例,应当进行正面舆论宣传,对于负面问题,也要大胆曝光,积极整改。

    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幕后英雄,尊重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就是尊重劳动,尊重社会文明。全国法院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护好农民工的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为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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