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因为在网吧QQ聊天室里互骂,双方竟然分别纠集朋友进行互殴,致使一人重伤。8月30日,被告人樊攀攀则因犯聚众斗殴罪致人重伤被河南省杞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另一被告人韩纪波也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5月22日晚,家住开封市某地的王龙和朋友樊攀攀等人在网吧上网聊天。当王龙正在做自己的空间时,一个网名叫“火狼”的网友在QQ群里发布消息进行群呼。由于群呼容易导致卡机,王龙就说“别叫了”,“火狼”也不相让,回口就骂,双方由此发生争吵并互骂。于是王龙就向“火狼”要来手机号码,拨通电话后双方约定进行打斗。而后,王龙就约上樊攀攀等人到另外一家网吧寻找“火狼”。此时“火狼”也约好几个朋友等待对方上门决斗。在商场门口双方相遇后,话不投机就互相殴斗在一起。殴斗中,樊攀攀持刀将班某捅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韩纪波也持械参加聚众斗殴,行为触犯聚众斗殴罪,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在当地影响很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