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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犯罪未立案 “老赖”畏惧忙还款

  发布时间:2017-12-13 11:16:38



    12月11日上午9时,在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执行法官将执行到位的10万元执行款交付到申请人赵某手中,为这起“骨头案”画上了句号。这是尉氏法院采取打击拒执犯罪措施,以打促执取得的又一成果。

    2016年4月赵某与孙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尉氏县法院审理后,依法判令被告孙某向原告赵某支付合同款12万多元。判决生效后,因孙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孙某向尉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沟通,孙某履行了部分债务,剩余10万元执行款未履行到位,在办案法官查明孙某具有履行能力后,多次传唤其到法院履行债务均未果。后来孙某竟然将案件承办法官和申请执行人的电话设置“黑名单”,玩起了“躲猫猫”,致使案件一度搁浅至今。12月10日星期天中午时分,申请人赵某打电话告知案件承办法官,孙某已从外地回到了家中。得知该线索后,承办法官立刻带领法警赶到孙某家中,当场将其抓获。在尉氏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在得知自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时,方寸大乱的孙某连连向申请人赵某道歉,寻求和解,并承诺第二天将剩余10万元合同款一次性结清。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自2016年最高院确立“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以来,尉氏县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推进执行工作攻坚克难的“杀手锏”,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据统计,仅2017年我院就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45案37人,判决24案24人,依法惩处了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执结了一批年度积案,有力地维护了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王紫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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