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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骚扰短信引发悲剧

  发布时间:2008-09-03 15:30:43


    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被告人黄系红曾向本村某女发了一条骚扰的短信息,在信息末尾注名“留柱”二字,2008年2月19日晚,翟留柱找被告人质问此事,被告人不予承认,为此二人发生争执,翟留柱扇了黄系红几耳光,翟留柱走后,黄系红认为翟留柱大过年时去他家找事了,越想越气,就从家里拿一把刀子去翟留柱家里,要找翟留柱出气,在翟留柱家东屋内,被告人黄系红用匕首向翟留柱连扎三刀,将其腹部和腋部扎伤。经法医鉴定,翟留柱的损伤为重伤。翟留柱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16410.12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系红因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系红因其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物质损失,依法应予赔偿。遂依法以故意伤害罪被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翟留柱等各项损失12130.34元。

责任编辑:马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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