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加,机动车违法、违章行为有日渐增多趋势。但在相关的交通执法实践中,存在着不少违法者在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后,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按期缴纳罚款的现象。随着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日益规范,大量申请强制执行交通违法罚款案件进入法院。
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交通违法执行案件的特点,开辟专门通道,做好案件受理和审查工作,探索建立了一整套执行系统。对于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交通违法罚款案件,符合相关规定,在5日内受理。行政处罚决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作出强制执行裁定。
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尉氏法院执行局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按照规定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充分做好释法和教育工作,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对于那些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履行执行裁定或者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试图逃避执行的当事人,坚决依法采取查封、扣押财产,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
自开展交通违法非诉讼案件强制执行专项行动以来,尉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共受理公安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27件,纳入黑名单9人,主动履行92件,为公安机关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引导广大车主遵守交通法规,助力构建和谐、文明、守法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