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开封频道讯 被告人马红建是兰考县仪封乡台棚村人,爱人程春雨是仪封乡刘岗村人,他们婚后生育一个儿子,已七岁,马红建平时爱喝酒,夫妻二人为此经常生气吵架,三年前,程春雨离家出走,马红建为此恼恨程的家人。2007年5月5日凌晨,马洪建酒后携带菜刀到其岳父程海波家中,持刀朝正在熟睡的程海波头上脸上连砍数刀,然后逃走。经兰考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程海波的损伤为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红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以被告人马红建犯故意伤害罪被兰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宣判时,被告人表示对判决没意见,不上诉。